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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必考知识点汇总 个人整理,祝广
发布时间 2021-05-24 12:24
来源 :未知
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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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六、打、压预应力钢筋砼管桩
七、灌注桩 |
九、水泥搅拌桩、粉喷桩,以立方米计算
十、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桩,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基坑锚喷护壁成孔及孔内注浆
十二、护壁喷射混凝土 |
十四、砖砌实砌墙体工程量计算规则
十五、框架结构填充墙工程量计算规则 |
十六、空花墙、空斗墙工程量计算规则
十七、砖砌围墙工程量计算规则 |
十八、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工程量计算规则
十九、砌块砌体工程量计算规则 |
二十、垃圾道、烟道、通风道、附墙烟囱等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十一、砖柱工程量计算规则 |
二十四、钢筋工程量基本计算规则及公式
二十五、梁的钢筋计算规则及公式 |
二十六、现浇板钢筋的计算方法与公式
二十七、现浇钢筋混凝土柱钢筋的计算方法与公式
二十八、混凝土垫层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二十九、混凝土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三十、混凝土柱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三十一、钢筋混凝土梁工程量规则 |
三十三、现浇砼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三十四、金属结构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三十五、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三十六、木结构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三十七、屋面及防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十八、屋面及防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十九、保温隔热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
四、各类钢材的重量计算公式
五、《项目管理》重要公式速记 |
3、预测项目完工时的费用偏差
4、双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
5、单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 |
15 个"7 天"
6 个"14 天"
3 个"15 天"
4 个"30 天"
1 个"42 天"
2 个"60 天"
1 个"84 天"
2 个"90 天"
2 个"3 个月"
2 个"24 小时"
2 个"48 小时" |
5 全书 2 个"法定连带"责任
6 全书 2 个"三同时"
7 全书 2 个"黑名单"
8 全书 3 个"同等法律效力"
9 全书 3 个"视同" |
10 全书 3 个"保密"
11 全书 3 个"审结期限"
12 全书 3 大"三角形法律关系结构图"
13 全书 4 大"计算题"
14 全书 4 个"善意第三人"
15 全书 5 大"工程范围"
16 全书 5 大证书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个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题型为单项选
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题。具体如下: |
《建设工程经济》:单选题:60 道 1 分/道; 多选题:20 道 2 分/道。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选题:70 道 1 分/道; 多选题:30 道 2 分/道。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单选题:70 道 1 分/道; 多选题:30 道 2 分/道。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选题:20 道 1 分/道; 多选题:10 道 2 分/道; 案例题:
5 道 占 120 分。 |
覆盖面广:涵盖专业施工技术、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招标投标
管理等。 |
题型多:有单一考题的案例,也有综合考题的案例;有问题改正和原因分析的题型,也
有计算和绘图的题型。 |
直接问答题:这种题型简单明了,与背景资料联系不大,主要是考查考生的记忆能力。
回答这类题时只要照着教材上的原文直接作答,不必展开论述。 |
补充简答题:这类题型也是考查考生的记忆能力和平时对简答题的背诵积累,答题时将
背景资料中缺少的内容直接进行补充回答即可。 |
判断改错题:要结合相关技术规范、合同文本或相关法规的规定作答,做到“依据充分,
分析合理,结论正确,语言简洁”,并且,对多个同类小问题混编在一起的题目,要一一分
别作答,切记不要笼统合并作答,避免出现“一个小判断的错误”导致整个题目不得分。 |
计算分析题:要充分利用相关公式、图表等,结合题目中的数据进行计算,应分步骤作
答,简要写出计算过程,切勿列“大式子”,合并多个步骤作答,以免“一小步错误”导致
“满盘皆输”;另外,计量单位、保留小数点位数一定要按题目要求写出。 |
图表补充题:补充回答图中构造名称或资料表中的缺项内容,需结合平时掌握的工程图
及相关资料表的知识点进行作答,关键词表达要准确,语言要严谨。 |
1、首先要认真审题,在阅读背景资料时,如发现不合理、不妥当的地方,及时做出标
记。待阅读问题部分时,将会发现之前标记的很多正是问题的出处。 |
2、把背景材料中交代的公司、人之间的关系理顺,找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
计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自的定位与相互间的合同关系。同时,理顺背景材料中各
事件发生的因果关系,并研究出题的意图和考点所指,有助于解题思路的准确和严密。 |
3、案例题回答时,应注意问题的表述,每一个问题共问了几个小问,回答时需一一对
应、有问必答。比如:“该说法是否正确,并简述理由”,首先要回答正确或不正确,其次
写出理由。 |
4、要看清题目的问法,并作出相应的回答。例如:问“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应尽量
采用原题干语言,写出背景材料中不妥的文字即可。通常不妥之处都会有两处或两处以上,
应逐一列出,不要混在一起。 |
5、作答的条理性一定要清楚。针对每一个问题,分别用单独的段落做出回答,不要混
在一起,更不要长篇大论,容易造成回答内容的前后矛盾。 |
6、解答要紧扣题意,有问必答,严格按提问方式作答。例如:问“事件中索赔是否成 |
立”,回答时只需针对每一事件一一说明“成立”或“不成立”,切不要长篇大论,画蛇添
足。 |
(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 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 2 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
S=(A+4)×(B+4)=S 底+2L 外+16 |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 |
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 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
长。 |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
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
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
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
扣除。 |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
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
分的体积。 |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
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 底-(L 中×墙厚+L 内×墙厚) |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 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 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
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
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
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 2~3m 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
叫“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度即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 0.5 米乘以横截面积
以立方米计算,计量单位:m3,公式如下: |
3、接桩:接桩是指按设计要求按桩的总厂分节预制运至现场先将第一根桩打入将第二
根桩垂直吊起和第一根桩相连后再继续打桩 |
硫磺胶泥按桩——计量单位:m2;按桩截面积
电焊接桩——计量单位:t ;按包角钢或包钢板的重量。
六、打、压预应力钢筋砼管桩 |
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管桩的空心
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计量单
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桩内灌芯工程量计算,计量单位:m3
V=管桩桩孔内径截面积×设计灌芯深度
七、灌注桩 |
(1)打孔沉管灌注桩单打、复打:计量单位:m3
V=管外径截面积×(设计桩长+加灌长度) |
设计桩长——根据设计图纸长度如使用活瓣桩尖包括预制桩尖,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尖则不包括 |
加灌长度——用来满足砼灌注充盈量,按设计规定;无规定时,按 0.25m 计取。
(2)夯扩桩:计量单位:m3 |
V1(一、二次夯扩)=标准管内径截面积 ×设计夯扩投料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
V2(最后管内灌注砼)=标准管外径截面积 ×(设计桩长+0.25)
设计夯扩投料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
钻土孔 V=桩径截面积×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的深度;
钻岩孔 V=桩径截面积×入岩深度度 |
混凝土灌入工程量,计量单位:m3 V=桩径截面积×有效桩长,有效桩长设计有规定按
规定,无规定按下列公式: |
基础超灌长度——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泥浆运输工程量:计量单位:m3,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计取。
八、人工挖孔桩 |
V(人工挖土)=护壁外围截面积×成孔长度 成孔长度——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
V(淤泥、流砂、岩石)=实际开挖(凿)量 |
(2)砖、混凝土护壁及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计量单位:m3 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
实体积 |
V=(设计桩长+500MM)×设计桩截面面积(长度如有设计要求则按设计长度)。双轴的工程
量不得重复计算,群桩间的搭接不扣除。 |
V=(设计桩长+500MM)×设计桩截面面积或螺旋外径面积(长度如有设计要求则按设计长
度)。 |
十一、基坑锚喷护壁成孔及孔内注浆
按设计图纸以延长米计算。 |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
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 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
界线,超过﹢300MM 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砖基础的计算方法(计价表规则) |
(1)砖基础不分墙厚和高度,按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其中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的
中心线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最上一步的净长线计算。 |
(2)不扣除的部分:基础大放脚 T 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
道、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 0.3m2 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
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
(3)应扣除的部分:嵌入基础内的钢筋砼柱梁板和地圈梁的体积 |
(4)砖基础大放脚的工程量计算:常用砖基础一般为定型的阶梯形式,每个台阶以固定
尺寸向外层层叠放出去,俗称大放脚基础。根据大放脚的断面形式分为:等高式大放脚和间
隔式大放脚。为了简便砖大放脚基础工程量的计算,可将放脚部分的面积折成相等墙基断面
的面积。一般情况,我们可以先从折算表中查出折算高,再去计算增加断面。 |
大放脚计算公式为:大放脚基础工程量=基础长度×墙基厚度×(基础高度+折算高度) |
1、计算方法及公式:应区分不同墙厚和砌筑砂浆种类以 m3 计算。墙体体积=(墙体长度
×墙体高度-门窗洞口面积)×墙厚-嵌入墙体内的钢筋砼柱、圈梁、过梁体积+砖垛、女儿墙
等体积 |
2、应扣除部分: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砼柱(如 GZ)、梁(GL、QL
等),钢筋砖过梁,暖气包壁龛等的体积。 |
不扣除部分:梁头,内外墙板头,檩木,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
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每个在 0.3m2 以下孔洞等所占体积。 |
不增加部分: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
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 |
3、墙体长度的确定:外墙长度按外墙的中心线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的净长线计算。
4、墙身高度的确定 |
①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墙中心线屋面板底,如图 1,无屋面板,算至椽子顶面 |
②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另加 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
加 300mm |
③有现浇钢筋混凝土平板楼层者,应算至平板底面。
(2)内墙墙身高度 |
①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 120mm。 |
③有钢筋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面。有框架梁时,即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应算至框架
梁底面。 |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女儿墙高度从外墙梁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
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
框架间砌体,以框架梁柱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厚度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应并入框
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
空花墙按外形尺寸以 m3 计算,空花部分不扣除,空花墙外有实砌墙,其中的实砌部分
以 m3 另行计算。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 m3 计算。空斗部分不扣除。 |
砖砌围墙以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立方米计算;围墙高度为设计室外地坪至砖顶面。
砖顶面为如有砖压顶者,算至压顶顶面;如无压顶者,算至围墙顶面;如为混凝土压顶则算至
压顶底面。 |
十八、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图示厚度以 m3 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的体积。
十九、砌块砌体工程量计算规则 |
加气砼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等,按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砌块本身空心
部分体积不予扣除。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
二十、垃圾道、烟道、通风道、附墙烟囱等工程量计算规则 |
按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 0.1m2 以下的体
积,但孔洞内抹灰的工程量也不增加。 |
按实砌体积以 m3 计算,柱基础套用相应基础项目。
二十二、其他砌体工程量计算规则 |
(1)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
(2)砖砌门蹲、房上烟囱、地垄墙、水槽、水池脚、垃圾箱、台阶面上矮墙、花台、煤
箱、垃圾箱、容积在 3 立方米内的水池、大小便槽包括踏步、阳台栏板等按实砌体积,以
m3 计算,套用小型砌体项目。 |
(3)地沟:砖砌地沟部不分墙身和墙基,应将其体积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二十三、钢筋工程量计算步骤 |
(3)计算钢筋的锚固长度 La,抗震锚固长度 Lae,钢筋的搭接长度 Ll,抗震搭接长度 Lle;
(4)计算钢筋的下料长度和重量 |
(1)计算规则:钢筋工程量应区分不同钢筋类别、钢种和直径分别以吨(t)计算其重量。
(2)计算公式:钢筋工程量=钢筋下料长度(m)×相应钢筋每米重量(kg/m) |
式中:钢筋下料长度(m) =构件图示尺寸-砼保护层厚度+钢筋弯钩增加长度+弯起钢筋弯
起部分的增加长度-量度差(钢筋弯曲调整值)+图中已经注明的搭接长度 |
(3)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自然接头损
耗及下料损耗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得另计。钢筋的电渣压力焊、套筒挤压等接头,
以"个"计算。 |
二十五、梁的钢筋计算规则及公式
1、单跨梁钢筋的计算公式: |
直钢筋净长=L-2C;弯起钢筋净长=L-2C+2×0.414(0.268 或 0.577)×弯起高度;弯起钢 |
筋两端带直钩净长=L-2C+2×0.414(0.268 或 0.577)×弯起高度+2×(梁高-保护层厚度×
2); |
端支座负筋长度=设计构造长度+端支座锚固值; 下部钢筋长度=净跨长+左右支座锚固
值 |
中间支座负筋长度=两边跨设计构造长度+中间支座值;
(3)箍筋: |
箍筋长度=(梁宽-2×保护层+2 d)×2+(梁高-2×保护层+2 d)×2+14 d 或 24 d
箍筋根数=(梁净长-100MM)/设计间距+1,加密区另计。 |
(4)腰筋、拉筋、吊筋应按构造要求计算其长度。
二十六、现浇板钢筋的计算方法与公式 |
现浇板筋主要有:受力筋(单向或双向,单层或双层)、支座负筋、分布筋、附加钢筋(角
部附加放射筋、洞口附加钢筋)、撑脚钢筋(双层钢筋时支撑上下层)。 |
(1)受力筋长度=轴线尺寸+左锚固+右锚固+两端弯钩(如果是Ⅰ级筋); 根数=(板净长
-100MM)/布筋间距+1 |
(2)负筋长度=负筋长度+左弯折+右弯折 ; 负筋根数=(布筋范围-扣减值)/布筋间距+1 |
(3)分布筋长度=负筋布置范围长度-负筋扣减值:负筋分布筋根数=负筋的长度/分布筋
间距+1 |
(4)附加钢筋(角部附加放射筋、洞口附加钢筋)、支撑钢筋(双层钢筋时支撑上下层),
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计算钢筋的长度、根数。 |
(一)基础层:柱主筋基础插筋=基础底板厚度-保护层+伸入上层的钢筋长度+设计构造要
求长度 |
(二)中间层:柱纵筋=层高-当前层伸出地面的高度+上一层伸出楼地面的高度 |
(三)顶层:顶层 KZ 因其所处位置不同,分为角柱、边柱和中柱,也因此各种柱纵筋的
顶层锚固应根据规范设计要求计算其长度。顶层纵筋长度=层净高 Hn+顶层钢筋锚固值。 |
(四)柱箍筋:KZ 中间层的箍筋根数=N 个加密区/加密区间距+N+非加密区/非加密区间距
-1 |
二十八、混凝土垫层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条形基础砼垫层计算公式 |
外墙条基砼垫层体积=外墙条形基础砼垫层的中心线长度×砼垫层的截面积
内墙条基砼垫层体积=内墙条形基础砼垫层的净长线长度×砼垫层的截面积
2、整板基础、独立基础垫层的体积 |
二十九、混凝土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条形基础工程量计算及公式 |
外墙条形基础的工程量=外墙条形基础中心线的长度×条形基础的截面积
内墙条形基础的工程梁=内墙条形基础净长线的长度×条形基础的截面积
注意:净长线的计算应砼条形基础按垂直面和斜面分层净长线计算
2、满堂基础工程量计算及公式 |
满堂基础工程量=满堂基础底面积×满堂基础底板垂直部分厚度+上部棱台体积
3、独立基础(砼独立基础与柱在基础上表面分界) |
(3)截头方锥形基础: V=V1+V2=1/6 h1 ×[A×B+(A+a)(B+b)+a×b]+A×B×h2 |
其中 V1——基础上部棱台体积,V2——基础下部长方体体积,h1——棱台高度,A、B
——棱台底边长宽,ab——棱台顶边长宽,h2——基础下部长方体高度 |
三十、混凝土柱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构造柱工程量计算 |
①构造柱体积=构造柱体积+马牙差体积=H×(A×B+0.03×b×n) |
式中:H——构造柱高度 A、B——构造柱截面长宽 b——构造柱与砖墙咬差 1/2 宽度 n
——马牙差边数 |
①现浇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
a、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
算。 |
b、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c、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
d、预制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依附于柱的牛腿,并入相应柱身体积计算。 |
1、梁的一般计算公式=梁的截面面积*梁的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
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地圈梁工程量 |
外墙地圈梁的工程量=外墙地圈梁中心线的长度×地圈梁的截面积
内墙地圈梁的工程梁=内墙地圈梁净长线的长度×地圈梁的截面积
4、基础梁的体积 |
计算方法:基础梁的体积=梁的净长×梁的净高
三十二、钢筋混凝土板的工程量计算 |
1、一般现浇板计算方法: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
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 0.3m2 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公式——V=板长×板宽×板厚 |
2、有梁板系指主梁(次梁)与板现浇成一体。其工程量按梁板体积和计算有梁板(包括主、
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
3、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帽支撑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体积和计算
4、平板指无柱、梁而直接由墙支撑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实体积计算。
三十三、现浇砼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
1、现浇框架结构的剪力墙计算方法:按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 0.3m2
以外孔洞所占体积。 |
计算公式:V=墙长×墙高×墙厚-0.3m2 以外的门窗洞口面积×墙厚 |
式中:墙长——外墙按 L 中,内墙按 L 内(有柱者均算至柱侧); 墙高——自基础上表面
算至墙顶。墙厚——按图纸规定。 |
1.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均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重
量,焊条不另增加重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
计算。 |
2..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合并计算,套用制动梁定额。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的
重量合并计算,套用墙架定额。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合并计算,套用钢柱定额。 |
3、钢平台、走道应包括楼梯、平台、栏杆合并计算,钢梯子应包括踏步、栏杆合并计
算。 |
1.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金属构件构件按构件图示
尺寸以吨计算,木门窗运输按门窗洞口的面积计算。 |
2.加气砼板(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钢筋砼构件体积 0.4M3 按Ⅱ类构件运输计
算。 |
(1)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砼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
预制柱、梁一次制作成型的框架按连体框架梁、柱计算。 |
(2)预制钢筋砼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
柱安装计算。 |
(3)组合屋架安装,以砼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4)预制钢筋砼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
三十六、木结构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
1、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
2、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
另外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相应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屋
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的半层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
3、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按图示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 200MM 计算,
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
续檩木总体积的 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
4、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井宽度超过 200MM 时应予扣除,定额中已包括踏
步板、踢脚板、休息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的工料,但未包括楼梯及平台底面的钉天棚。其天
棚工程量可按楼梯投影面积乘以系数 1.1,按相应天棚面层计算。 |
1、瓦屋面工程量计算公式为: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屋面坡度系数 C,不扣除房上
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
瓦屋面的屋脊及四坡屋面的斜脊长度按图 1 中的 S×D 隅延长系数计算。 |
例:根据图 2 尺寸计算四坡水屋面工程量:S=水平面积×坡度系数 C=8.0×24.0×
1.118=214.66 ㎡ |
例:根据图 2 尺寸计算斜脊的长度:斜脊长=跨长×0.5×D 隅延长系数×4 根=8.0×0.5
×1.5×4=24.0M |
例:根据图 3 尺寸计算六坡水屋面工程量:S=水平面积×坡度系数 C=0.5×2×2×0.866
×6×1.1547=11.99 ㎡。 |
计算规则及公式:卷材屋面工程量=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屋面坡度系数。
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所占的面积 |
应并入: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 |
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 250mm 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 500mm
计算 |
不另计算: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基底处理剂已
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
建筑物地面、地下室防水层计算规则——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
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 0.3m2 以内孔洞所占面积;注意:
与墙面连接处垂直高度在 500mm 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 500mm 时,
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
构筑物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 0.30m2 以内的孔洞。
立面墙身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 0.30m2 以内的孔洞。
三十九、保温隔热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
1、屋面保温层应区别不同保温材料,按实铺体积×隔热材料净厚度以 m3 计算,一般给
出屋面坡度和保温层的最薄厚度,此时应注意计算保温层的平均厚度。如图 1,计算公式为: |
2、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立方米计算,不扣除 0.30m2 以内
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
3、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厚度以
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如图纸未注明高度时,则下部
由地坪隔热层起算,带阁楼时算至阁楼板顶面止,无阁楼时则算至檐口。 |
4、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
计算。 |
5、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
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
6、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体或地坪的保温隔
热工程量内。 |
公式:直径 mm×直径 mm×0.00617×长度 m
例:螺纹钢Φ20mm(直径)×12m(长度)
计算:20×20×0.00617×12=29.616kg
2、钢管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外径-壁厚)×壁厚 mm×0.02466×长度 m
例:钢管 114mm(外径)×4mm(壁厚)×6m(长度)
计算:(114-4)×4×0.02466×6=65.102kg
3、圆钢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直径 mm×直径 mm×0.00617×长度 m
例:圆钢Φ20mm(直径)×6m(长度)
计算:20×20×0.00617×6=14.808kg
4、方钢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边宽(mm)×边宽(mm)×长度(m)×0.00785
例:方钢 50mm(边宽)×6m(长度) |
计算:50×50×6×0.00785=117.75(kg)
5、扁钢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边宽(mm)×厚度(mm)×长度(m)×0.00785
例:扁钢 50mm(边宽)×5.0mm(厚)×6m(长度)
计算:50×5×6×0.00785=11.7.75(kg)
6、六角钢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对边直径×对边直径×长度(m)×0.00068
例:六角钢 50mm(直径)×6m(长度)
计算:50×50×6×0.0068=102(kg)
7、钢板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7.85×长度(m)×宽度(m)×厚度(mm)
例:钢板 6m(长)×1.51m(宽)×9.75mm(厚)
计算:7.85×6×1.51×9.75=693.43kg
8、扁通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边长+边宽)×2×厚×0.00785×长 m
例:扁通 100mm×50mm×5mm 厚×6m(长)
计算:(100+50)×2×5×0.00785×6=70.65kg
9、方通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边宽 mm×4×厚×0.00785×长 m
例:方通 50mm×5mm 厚×6m(长) |
计算:50×4×5×0.00785×6=47.1kg
10、等边角钢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边宽 mm×厚×0.015×长 m(粗算)
例:角钢 50mm×50mm×5 厚×6m(长)
计算:50×5×0.015×6=22.5kg(表为 22.62)
11、不等边角钢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边宽+边宽)×厚×0.0076×长 m(粗算)
例:角钢 100mm×80mm×8 厚×6m(长)
计算:(100+80)×8×0.0076×6=65.67kg(表 65.676)
12、其他有色金属 |
公式:(外径-壁厚)×厚×0.0267×长 m
例:黄铜管 20mm×1.5mm 厚×6m(长)
计算:(20-1.5)×1.5×0.0267×6=4.446kg
紫铜管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外径-壁厚)×厚×0.02796×长 m
例:紫铜管 20mm×1.5mm 厚×6m(长)
计算:(20-1.5)×1.5×0.02796×6=4.655kg
铝花板重量计算公式: |
公式:长 m×宽 m×厚 mm×2.96
例:铝花板 1m 宽×3m 长×2.5mm 厚
计算:1×3×2.5×2.96=22.2kg
黄铜板:比重 8.5 |
公式一: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
公式二: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
公式三: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
公式速记:赢得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 |
公式一:费用偏差(C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已完成工
作量×预算单价-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 |
公式二:进度偏差(S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已完成工
作量×预算单价-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 |
公式三:费用绩效指数(C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已
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 |
公式四:进度绩效指数(S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已
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 |
公式速记:预测项目完工时的费用偏差
公式:ACV=BAC-EAC |
式中:BAC 一一项目完工预算,指编计划时预计的项目完工费用。 |
EAC 一一预测的项目完工估算,指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当前的进度、费用偏差情况预测
的项目完工总费用。 |
ACV 一一预测项目完工时的费用偏差。
资金成本分析 |
公式:成本支出率=计算期实际成本支出/计算期实际工程款收入×100%
公式速记:双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
公式一:开始时间+持续时间 D=完成时间 |
【最早开始时间+D=最早完成时间;最迟开始时间+D=最迟完成时间】
公式二:最迟完成时间=min【紧后最迟开始时间】
公式三:自由时差=min【紧后最早开始时间】-本工作最早完成时间
公式四:总时差=迟开始-早开始=迟完成-早完成
"六时参数法" |
FF:本工作自由时差等于紧后工作的 ES(不同取小)减本工作 EF。
公式速记:单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 |
公式一:时间间隔【LAG】=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本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
公式二:自由时差=min【时间间隔 LAG】 |
公式三:某工作的总时差=min【与某一项紧后工作的时间间隔 LAG+该紧后工作的总时 |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5 日。 |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 |
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 7 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
书面同意。 |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 7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该
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4.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完
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7 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
知。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7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
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 14 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
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 |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7 天前
支付。 |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 7 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
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7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
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2)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7 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
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
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向承包人签发
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 |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
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12.提前竣工: |
承包人认为提前竣工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和监
理人应在收到异议后 7 天内予以答复。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 7 天前提供预付款
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将支付分解表及编制
支付分解表的支持性资料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支付分解表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
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支付分解表后 7 天内完成审批,经发包人批准的支
付分解表为有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 |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
(1)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代理人,并征得发包人
书面同意。 |
(2)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
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
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28 天内进行更换。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7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
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 14 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
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 |
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3.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
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 14 天向
承包人提供图纸。 |
(1)完工 14 天内,提交结算资料,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收到资料后 14 天内进行核实,确认结算资料后 14 天内结款。
(3)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5.履约担保: |
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
14 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
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备案。 |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
日起 15 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 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
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 30 日。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
后 28 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在发包人不拖延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从第 29 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
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
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
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28 天内进行更换, |
工程变更的索赔有效期,由合同具体规定,一般为 28 天,也有 14 天的。
5.索赔文件的提交: |
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28 天内或经过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
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
则应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 28 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
后的 28 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就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 |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选定一个独立公正的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当发生合同争议时,
由该委员会对其争议作出决定。合同双方在收到决定后 28 天内,均未提出异议,则该决定
即是最终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
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
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
(1)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28 天内提交一份索赔文件。 |
(2)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
间隔(一般为 28 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 |
(3)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
建筑施工企业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
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超过 30 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
后,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
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
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2 天内
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
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
日期。 |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
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60 日。 |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
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 84 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
请报告 90 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
对于需要试生产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环
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其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
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 3 个月。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 24 小时向承包
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 48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 |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
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
项目经理采取紧急措施,应在 48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2.隐蔽工程检查: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 24 小时向承包
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 48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 |
(1)发出生效(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内签订中标合同) |
(2)实践性合同(定金合同)(注:除定金合同外,本书中涉及到的实践性合同有保管合同、
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只是另外两个合同不要求掌握,重点把握定金合同作为实践性
合同的知识应用) |
(2)不停:行政行为,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除法律规定或行政
主体停止外。 |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
工验收报告 90 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
5 全书 2 个"法定连带"责任
(1)联合体投标中各成员的对外责任
(2)总分包法律责任三句话
6 全书 2 个"三同时" |
(1)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法律制度
(2)环境保护的三同时法律制
7 全书 2 个"黑名单" |
(1)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2)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1)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的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 |
(1)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
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
(2)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仲裁特点之一:保密性。 |
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
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 |
(1)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结期限:6+6+N
(2)第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结期限:3 个月 |
(3)第二审程序的审结期限:3 个月或 30 天。一审是判决,二审:3 个月;一审是裁定,
二审:30 天。 |
12 全书 3 大"三角形法律关系结构图"
(1)代理法律关系 |
(2)加班费的计算(工作日 150%,双休日 200%,法定节假日 300%)
(3)定金、违约金二者选择适用的计算
(4)评标委员会组成比例的计算
14 全书 4 个"善意第三人" |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
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
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3)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 |
(4)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
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
(1)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2)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
(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4)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范围
(5)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范围
16 全书 5 大证书 |
①取得施工许可证且开工后中止施工的报告,时间要求: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
②施工现场发现文物的报告,24 小时内赶赴施工现场,7 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
③遗失安全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颁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
请补办。 |
⑤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的报告。 |